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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司法局关于通过2023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2024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等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相关事宜的公告

根据司法部2023年11月29日公告(第12号)和2024年7月5日公告(第5号),现就参加2023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4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在南京市办理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人员

参加2023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4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报名地、户籍地、工作和生活所在地为南京市的,可以选择在南京市办理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南京市非放宽政策地区,不办理因享受放宽条件政策、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申请人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相关事宜。

在内地就学毕业的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申请人,可以选择在南京市办理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

二、申请程序

(一)网上填报申请信息

申请人应按司法部公告要求,于2024年7月10日9时至12日24时,登录司法部官网或者司法部政务服务平台,自行填报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相关信息,并注意选择在南京市办理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二)准备申请材料

已完成网上填报申请信息且选择在南京市办理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申请人,应在现场提交申请材料前准备好下列申请材料:

1.居民身份证原件。港澳居民需提交港澳居民身份证,并同时提交港澳居民居住证或者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台湾居民需提交台湾居民居住证或者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2.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4年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3.根据审核需要提交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历、学位查询结果,中国高等教育学历、学位认证报告等补正材料。

上述材料原件经南京市司法局审验后扫描留存归档,原件退回申请人。

(三)现场提交申请材料

选择南京市办理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申请人,在按要求完成网上填报申请信息后,应在规定的受理时间内,前往指定受理地点现场提交申请材料,办理资格申请和信息核验等事宜。

1.受理地点:南京市秦淮区中山东路448号普华大厦16楼(南京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服务中心)。参考交通方式:中山东路逸仙桥公交车站,三条巷口附近,地铁2号线大行宫站或西安门站。

2.受理时间:2024年7月17日至19日期间,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

南京市司法局收取申请人现场提交的申请材料后,将按有关规定向申请人出具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受理单(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或申请不符合法律职业资格申请条件的,不出具受理单),其中受理日期统一签署为2024年7月22日。

三、证书颁发

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经审核符合授予条件的,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证书颁发事宜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南京市司法局”官网(网址:https://sfj.nanjing.gov.cn/)的通知公告。

四、注意事项

1.申请人在南京市办理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请密切关注南京市司法局发布的通知公告、短信提醒、电话告知等,及时掌握相关要求。申请人现场提交申请材料期间,应配合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引导,有序进入指定地点依次办理。

2.申请材料中根据审核需要提交的补正材料,主要是指申请人学历、学位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即“学信网”)等上查询不到的、或查询后不能判别的(应尽早提前办理认证手续),需提交相应学历、学位的查询结果、认证报告等。申请人可自助登录“学信网”等教育部相关网站查询核实本人学历、学位及认证报告等,参考网址如下,学历证书查询:https://www.chsi.com.cn/xlcx/lscx/query.do,学位证书查询:https://www.chsi.com.cn/xwcx/lscx/query.do,学历认证报告查询:https://www.chsi.com.cn/xlrz/index.jsp,学位认证报告查询:https://xwrz.chsi.com.cn/gateway。

3.关于在南京市办理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其他事项或相关问题,可在工作日内工作时间向南京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服务中心进行咨询,联系电话:025-83226021、025-83617290。

南京市司法局

2024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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